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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榆林市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执法检查宣传活动
发布日期:2014/4/15 11:35:17 发布人: 浏览次数:

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,提高管理水平,加大执法力度,1213日,榆林市、区林业局在世纪广场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执法检查宣传活动。

活动通过展板和发放宣传页的形式,就《中国人民中共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》以及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普知识进行了全面的宣传。活动旨在,通过宣传能正确引导人民群众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,摒弃“野生滋补”的落后观念,树立“建设生态文明,保护野生动物”的新理念,不参与并自觉抵制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及走私、非法经营野生动物产品等违法犯罪活动,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爱鸟、护鸟、热爱自然的意识,发动人民群众,支持保护执法行动,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。

据了解,榆阳区管辖范围内现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8种,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8种,陕西省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0种,一般保护野生动物56种。近几年,由于非法驯养野生动物的场所不断增加,导致城市市场,农村集贸市场有大量的野兔、石鸡、环颈雉鸟出售,还有刺猬、狗獾、狐狸等野生动物出售。为了进一步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行为,榆阳区决定于125日至1230日,由林业、工商、公安组成执法小组,在榆阳区范围内开展一次严厉打击乱捕乱滥野生动物执法行动,对榆阳区集贸市场、酒店、公路、养殖场所及全区范围内全面清查乱捕乱猎、贩卖野生动物的非法行为,为野生植物生存创造一个良好的栖息环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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